发布时间:2013-01-16
关于成立盐田区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街道办事处,区直、驻盐各有关单位:
为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,区政府决定,成立区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领导小组)。组成人员如下:
组 长:杜 玲(区委副书记、区长)
副组长:刘卫翔(区委常委、常务副区长)
梁景海(区委常委、区纪委书记)
王守睿(副区长)
成 员:刘中原(区纪委副书记、区监察局局长)
肖文红(区委宣传部副部长)
李志东(团区委书记)
周 敏(区发改局局长)
陈晓武(区经促局局长)
马广明(区教育局局长)
莫熙玲(区财政局局长)
曾 钦(区住建局局长)
蔡铨朗(区卫人局局长)
彭兆中(区审计局局长)
李枝尧(区环保水务局局长)
郑 雷(区城管局局长)
肖 凯(区机关事务局局长)
陈文盛(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副局长)
林惠祥(区工务局局长)
练佳其(区法制办主任)
夏德鳌(沙头角街道党工委书记、办事处主任)
黄 哲(海山街道党工委书记、办事处主任)
邓德良(盐田街道党工委书记、办事处主任)
常淑安(梅沙街道党工委书记、办事处主任)
刘春江(盐田公安分局第一副局长)
魏 平(滨海规划国土局副局长)
黄 建(盐田市场监管分局局长)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,主要负责日常组织、协调、指导、督促等工作,负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并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,办公室主任由郑雷同志兼任。
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,由接替其职务的同志接任,不再另行发文。
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2年12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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